為規范我市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費收費項目、標準和方式,進一步方便群眾,根據廣東省物價局、廣東省財政廳《關于調整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費標準的復函》(粵價函〔2006〕629號)有關規定,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收費項目及標準
高級評審費收費標準為580元;中級評審費收費標準為450元;初級評審(認定)費收費標準為280元;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費每人100元(對需要考試的人員收取)、答辯費每人140元(對要答辯的人員收取)、論著鑒定費每人200元(對需進行論著鑒定的人員收取)。
二、收費對象
市直專業技術資格申報者。
三、收費單位
我市相關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委員會日常工作部門設在市直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負責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具體工作。為進一步方便群眾,經市發改局同意,我局委托市直各評審委員會日常工作部門負責收取相關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費,收取的評審費全額上交市財政專戶,納入“收支兩條”線管理。
附件:廣東省物價局、廣東省財政廳《關于調整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費標準的復函》(粵價函〔2006〕629號)
河源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1月8日